2014年,一个由美国亚裔人士所组成的“学生公平录取组织”(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),向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,对象是享誉全球的名校哈佛大学。这个组织认为哈佛大学为了创造学生的多元性,在招生时倾向选择非裔或拉丁裔学生,反之降低亚裔学生的个人评分[注释1],这样的作法对亚裔学生构成歧视。类似的招生争议在美国并不是什么少见的新闻,起因可以追溯到美国在1960年代出现的平权法案(Affirmative Action),平权法案指的不是某一则特定法案,而是各种保障族群平等的条款总称,其目标是透过提供更多教育和就业机会,来补偿那些过去受到长期歧视与剥夺,导致如今生活处...

